语义中心论
- 汉语语法和语义的相容和相离:六句生和和合因理论实词的词类研究 王宁 语法与语义
- 章太炎用印度胜论“六句义(实、德、业、同、异、和合)”之说,来解释汉语词源意义的分类:“一实之名,必与其德若与其业相丽,故物名必有由起。虽然,太古草昧之世,其言语惟以表实,而德、业之名为后起。故牛、马名最先,而事、武之语乃由牛、马孳乳而生。世稍文,则德、业之语早成,而后施名于实。”这个本体论的分类与印欧语法三大实词的分类是一致的。
- 实德业
Collapsed:: true
- 实体-精神或状态-名词-实
- 特性-状态或性质-形容词-德
- 运动-动作或变化-动词-业
- “六句生”理论
- 实、德、业均为“有(存在)”。——形容词、动词都可以成为一种实体的命名。(名动形均可做主语和宾语)
- 实为业所依,亦为业所存。——名词、动词同词,分化为异。(锁-锁门,铲-铲除,冠<平声>-加冠<去声>)
- 实、业可以用所具有的德来显示。一飞鸟、游鱼、高山、低谷、平川、圆环、浮萍(前面的修饰语都是名词不可缺少的特点,修饰语已经暗含在名词中)
- 实德业的相因关系一和合因理论
- 实(实体)是一切现象的依据,业是实的动态存在,与实不可分。实德业的和合关系,界定为:实为因,德业为果。一切德业来源于实体,一切德业只能在实体中看到。
- 德(属性和状态),要依附于静态和动态的实体。
- **语言实词的分类,是世界存在分类的反映。既然汉语词的意义的分类,与它所指的事物的分类直接相关,而这个分类又与汉语的实词分类是对应的,那么,任何一个词,即使不进入句子,也是有类的。所以,“离句无品”并不是“词无定类”。**词所指事物的分类,就是它的定类。
- 词类不等于事类
- 第一,词汇的本原意义本身有包含关系。
- 第二,三种本原意义之间可以转换,因为客观事物之间发生着必然的联系。
- 第三,有些功能本身可以容纳多种类别,有些类别的词又可以指称不同类的存在。只是功能和意义类别的相遇,生成的意义是有限制的。“实”的本原义与定语相遇,只能生成中心词的所属、质地、时间、地,点,一旦不在这个范围内了,这个“实”已经不再是本原义的“实”,而转化为一种遗存它的“德”。
- 以上三种情况一本原义进入句子承担功能后所发生的有限的变化,我们称作词在语境中的合理的再度编码。编码的不同形成不同语言的特点。印欧语用外部形态一可视,汉语隐藏在词根里——难见。
- 举例:
- 赤 1 为色,取素绢入于赤 2 液中,三入三出,赤 3 之。 赤
- 赤 1:颜色的名子(实),赤 2:染液的状态(德)赤 3:使素绢产生的变化(业)
- 汉语语法和语义的相容和相离:名词与动词的修饰功能 王宁
- 举例
- 情丝,蚕丝,好丝。不能用定中结构统一概括
- 天慕(低垂)
天宇(覆盖)
天帐(开圈)
学海(众多)
宦海(惊险)
商海(诡谲)
云梯、云崖(高)云鬓、云锦(松软)
云游(外出方向不定)云集(忽疏忽卷)
- 滚园(滚动状)
流畅(水流状)
渴望(饥渴状)飞奔(飞翔状)
- 实(名词)、业(动词)处于修饰语地位惑中心词地位,都在意义上转化为性质状态。没有意的介入,只有句法功能关系,是无法理解的。
- 印欧语用语法形式进行区分,限制了结合的自由度,汉语用意合法关联。名词和动词的修饰作用来源于事物存在的经验,整体性客观规律更强,意义内涵更丰满。